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在华的法律地位?
答: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华享有外交地位与待遇的驻地业务机构,系依照1996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的合作协议而设立的。办公室地点设在北京,在中国其它地区没有设立分支机构。
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对哪类项目感兴趣,或给与支持?
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在项目执行阶段的角色是什么?
问:如果我希望申请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支持,项目的评估及批准的程序是什么?我应该提交何种申请文件?
问:如何申请到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的工作机会?
问:能否向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申请援款和其它项目资金?
答:根据联合国宗旨,联合国系统内的专业机构,包括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不是筹资机构,不直接向申请机构提供投资,也不直接参与有投资收益项目的运作。但可以为通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评估的项目,提供下列几个方面基金的财政支持安排:
一 全球工业发展基金:其主要资金来源: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及联合国工业 发展组织成员国的捐款。
二 专门基金(信托基金方案):用于专项课题研究与提供项目开发启动基金。主要用于支持通过评估后项目的产业化方案解决、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重点项目的启动、国际筹资顾问方案、高新技术开发与临时申请的专门研究课题的经费筹集与资助的非赢利项目。
三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评估合格的项目可以申请使用上述基金。其主要针对那些在中国及亚洲区域有可持续性发展前途的项目,在研究或项目启动阶段给予支持。
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全球的组织机构分布?
答: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海外30个国家设有国别代表处或区域代表处,14个国家设有投资与技术促进处。此外还与合作机构共建有十几个工业技术中心(ITC)、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以及在45个国家支持的近六十个工业分(转)包促进机构(SPX)。
问:申请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项目支持或服务需支付费用吗?或该处参与项目方股份收益以及参与分享项目收益吗?
一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作为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华享有外交地位与待遇的业务机构,是非赢利性的具有中立性、多边性、专业性与权威性的机构,提供项目技术支持或相关咨询服务不收取费用,也不参与其所支持的项目股份收益或分享任何项目收益或其它利益。
二 对于通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课题或项目评审并以专门项目工作组形式支持的重点课题或项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将考虑课题或项目机构所在区域经济特点、项目复杂程度、当前进度、启动或研究方式及官方支持态度等综合因素,对该项目的启动或研究提供财政支持。其余项目工作经费则由课题或项目申请机构或合作伙伴项目经费分摊形式负责提供或自行承担。
三 对于一些非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直接支持的课题或项目,项目机构希望得到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的独立评估与评审意见或相关协作,则需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能帮我的项目找到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吗?
答:凡是通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及中国投资与技术促进处评审的课题或项目,我们都将通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国际渠道与全球资源网络,根据项目要求与进度积极予以推动。对重点课题或项目,我们将以专门项目工作组的形式负责提供财政支持、方案规划、专业团队、政府、企业及非政府机构间公共关系协调及国际资源平台等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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